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三年为期目标实现之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三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克难,掀起强大攻势,夺取重大阶段性胜利,有力净化了我市社会环境,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全面展示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市信访局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决胜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专题,集中推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真正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家喻户晓,切实提升群众感受度、获得感。今天推出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之八:《许某利等人强揽工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许某利,男,1971年6月出生,焦作市中站区人。2015年8月以来,许某利纠集多人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形成了以许某利为组织、领导者的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长期盘踞在焦作市中站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随意殴打、威胁、恐吓他人,致使他人有家不敢回,对群众造成了暴力威慑,导致在中站区从事生产、经营的多名群众合法利益遭受侵害;采用强迫交易、拖欠货款、低价倾销等手段控制中站区建筑工地商砼市场,对商砼的生产、经营活动形成严重影响,破坏了他人的正常生产、经营、生活,通过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获取非法利益达200万余元。
许某利等人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6项罪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24起。2019年10月11日,博爱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判决,对许某利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5年;对其他13人分别判处11年6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在惩办许某利等人违法犯罪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严查案件背后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处“保护伞”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