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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天上会掉“馅饼”吗?

发布日期:2022/11/22 10:39:22     来源:焦作中院微信公众号

消费返利、拉人赚钱、投资理财……天上真的会掉馅饼吗?小心掉入网络传销陷阱。

基本案情

2020年9月,被告人杨某等人通过搭建网络销售平台,以销售玉石为名,以抢购玉石、发展下线、交纳上架费的方式,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在互联网上吸引参加者并按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开展传销活动。杨某等人以上述方式在全国发展会员账户达13余万个,层级达23层。

法院判决

温县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处杨某等人相应刑罚,杨某等人不服判决,上诉至焦作中院。

焦作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等人组织、领导“奇林”传销组织,以销售玉石为名,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照《刑法》规定,依法判处杨某等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13年6个月不等,罚金2万元至50万元不等。

法官提醒

在此,法官提醒,网络传销作为传统传销的一个变种,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千方百计让人从口袋里掏出钱交给他们,不少人和家庭因此陷入泥潭。生活中要擦亮双眼,远离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