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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信访局文明网站建设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8/4/25 16:06:26     来源:本站原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焦作市信访局(以下简称市局)网站(
http://www.jzxf.gov.cn/)是市局的门户网站,是通过国际互联网开展对外宣传和沟通服务的主要信息载体。为建设文明网站,确保市局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准确,便民服务方便快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网站信息维护管理遵循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市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对文明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第四条 市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和总体技术维护、安全与升级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按年度制订《焦作市信访局文明网站栏目维护责任分解表》;
(二)负责对网站信息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并定期将各科室的信息维护情况报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三)采用网上抓取、网站链接等方式,丰富门户网站信息。
第五条 各科室共同参与网站的建设与信息维护。具体职责如下:
(一)实行科室领导负责制,指定科室信息化联络员对责任栏目进行及时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二)负责责任栏目变更需求的提出;
(三)负责责任栏目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和部分综合类栏目信息的收集、审核与上报;
(四)负责责任栏目信息的保密安全审查。
第三章 维护管理要求
第六条 市局网站维护系统设管理帐号一个,由市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管理。
第七条 “专题报道”、“工作动态”、“理论研究”等综合类栏目由各科室信息收集并审核后上报市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后统一发布。
第八条 各科室要注重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信息发布时效原则上不超过一周(即从信息发布日期向前追溯7个工作日内发生的信息为及时信息),尤其要防止重大信息缺失、滞后。
第四章 监督考核
第九条 市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协调、督促各科室做好信息维护工作,对网站信息维护情况开展日常监督并进行定期通报。
第十条 网站信息维护管理工作列为年度对各科室信息化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网站信息维护管理的;
(二)发布不完整、不准确,甚至是虚假信息的;
(三)对互动性栏目的咨询、投诉等相关内容未及时处理的;
(四)未妥善保管维护帐号,泄露密码或提供他人使用的;
(五)其他不利于网站信息维护管理工作的情形。
第十二条 对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泄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各科室不得越权使用信息维护功能,不得冒用其他科室或个人名义发布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市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