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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3/7/6 10:48:19     来源:本站原创

信访注意事项

 

一、信访人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2022年5月1日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信访人享有以下主要权利:

1. 依法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权利;

2. 依法信访不受打击报复的权利;

3. 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权利;

4. 就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情况得到书面答复的权利;

5. 要求对办理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回避的权利;

6. 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材料不被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权利;

7. 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得到奖励的权利;

8. 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得到支持的权利;

9. 对信访事项处理不服,要求复查、复核的权利。

二、信访人应当如何提出信访事项?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

第十相关规定,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

三、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注意什么?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条相关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被禁止的行为和责任追究方式有哪些?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相关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怎么办?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信访人对复查、复核意见不服的,怎么办?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单位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如何向焦作市信访局提出信访事项?

群众向焦作市信访局提出信访事项,尽量采取网上信访或书面形式。焦作市信访局门户网站:www.jzxf.gov.cn。手机微信公众号“焦作市信访局”。焦作市信访局的邮政编码是454001,在信封上注明焦作市信访局收即可。信访电话:0391-3568515(工作时间),0391-3569524(非工作时间)。

如果确定需要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请到焦作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反映,地址在焦作市解放区政二街市会务中心东南角。

接待时间:周一到周五 (节假日除外)

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夏令时)

     14:30-17:30(冬令时)